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人还在,钱没了。
一件是,人没了,钱还在。
这两件事如今同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丁宁。
随着新华社一纸通稿,丁宁成为这两日的刷屏人物,丁宁是“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事实上这个公司在去年年末已经被查封,更早的时候则已经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和疑虑。
为什么这么贪?
去年说e租宝如火如荼一点不为过。不但在各炙手可热媒体平台的lehu官方网站时段有广告,在寸土寸金的机场、火车站等地也占据着相当醒目而大面积的广告位。老实说,自从房地产等价格一年就翻一倍的所谓无暴利没钱赚的行业的大佬们,在福布斯榜上如雨后春笋般蓬勃拥挤以后,这种大手笔的盛况看来简直让人恍若隔世。
果然,丁宁等人的幕后丑恶被揭露出来。无非又是声色犬马、酒色财气。挥霍程度不是让人咂舌,而是让人不可理喻。
据“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就达10余亿元。
这是当然,因为他对其公司的“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张敏就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其他数名“关系密切”的集团女高管想必也都囊中从容得很。
丁宁的用人策略除了“豪放”找不到别的词可以形容。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而且也不论出身,丁宁的弟弟丁甸原本月薪1.8万元,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
可想而知,公司的宣传公关就是烧钱。除了媒体的轮番轰炸,丁宁也很注重细节,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就是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美好印象。
真的是P2P吗?
P2P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之间或个体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这里的出借人是个人,借款人则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企业。P2P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沟通、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
P2P甚至被贴上了“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的核心要义,并被赋予民主金融、普惠金融和金融脱媒等多种意义。
然而应该看到的是,虽然网络借贷加快了金融脱媒的步伐,提高了闲散资金的利用率,但是无论P2P怎么被当做一种新的金融理念和金融形式,但它并没有脱离金融的功能和本质。它可以被当做传统金融手段和渠道的有益补充,却仍然潜藏着金融固有的风险。
比如说,丁宁花的是什么钱?中间账户。中间账户是P2P平台以交易核实和转账结算为目的,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资金账户。目前,P2P平台的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中间账户由平台开设,平台实际上可以独立支配中间账户的资金,沉淀资金的形成和转移均处于监管之外。因此,非法集资、挪作他用、卷款跑路等始终存在于“飞地”,风险极大。
此外,目前P2P行业没有建立财务披露制度。即使有少数P2P平台定期披露财务报告,其公信力也因缺乏审计等很难说可靠。而因为平台表面上既非债权方也非债务方,其最受公众关注的坏账率指标也不会直接反映出来。此外,P2P平台性质虽异化,但它们并不承认,因此也并不将自己的真实情况按照会计准则来填报财务报表。比如,承担担保业务的P2P平台并不按担保机构的准则来填写报告,因而信息并不真实完全。
既然能够名正言顺成为怎么收钱、收了多少钱、如何用这些钱,都几乎完全黑箱的平台,就不难理解人家怎么能够这么贪婪,竟然那么玩命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花这些钱了。
为什么这么乱?
这年头,土豪大家也见得多了,这么土的土豪,还真是不大好找。
完全是一副不想过下去了的势头啊!
为什么这么说呢?
金融精英咱没见过也听过,对吧?行情好的时候,一日千里,阿玛尼的模特儿穿啥他穿啥,电梯里撞见个女明星就娶回家,或者婚礼开来十几辆布加迪威龙,也不是不可以。
可是这e租宝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作为一个p2p平台,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不仅项目是假的,e租宝的担保方也是假的,是钰诚集团直接控制的公司,属关联关系。
他们虚构融资项目,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
“钰诚系”多位高管则向媒体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的花费多达8亿多元。
据丁宁本人供述,他们的“盈利”手法是,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自己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
用比较清晰、简单、直白的方式说明e租宝在干啥,那就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骗钱。
所以他们主要靠把自己装得超级有钱,又假装自己有很多办法可以挣大钱,然后就让你们“自愿”拿钱出来“投资”。
钱拿出来后,就直接装进了他们自己的口袋。完完全全没有一丝的可能性也没有一点点的努力迹象,他们是准备真正“赚”钱的。他们主要工作就是花钱。当然,他们所有的经营成本,就是用来“假装”。这大概也能稍稍让lehu官方网站 容易理解一点,反正是“假装”,何不装得“像样”点?
“入戏太深”,这大概就是他们挥霍无度的理由吧。
就只是P2P吗?
P2P并非我国发明。在2005年,世界第一家P2P网络贷款平台“协议空间”在英国创立,2006年美国的P2P网络贷款平台“繁荣市场”创立。它们的模式不尽相同,但都保持了两个原则,保持平台的中介性质,保持线上业务模式。
而在我国P2P发展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发生了一些异化,产生了纯平台模式的中介机构如拍拍贷,保证本金收益模式的中介+担保机构如人人贷,信贷证券化模式的中介机构如陆金所,债权转让模式的金融机构如宜信。它们中的多数都在开展甚至全在进行线下业务。
也就是说,在这些P2P网络贷款平台中,有的通过信用附加演变成担保公司,有的通过构建资金池演化成“银行”。这些P2P网络贷款平台实质上已经不仅仅是贷款中介,而或多或少地参与到交易之中,成为民间金融活动中的一种特殊金融机构,而且没有金融牌照。
不仅如此,从英美始,P2P平台的出现宗旨是使借款人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降低与传统银行贷款相比的融资成本,为个人融资提供便利,充实现有银行体系。尤其希望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
但是,中国P2P成本并不低。据测算,除了利息,借款人还需要支付包括平台管理费、尽职调查费、咨询费在内的各种费用,综合借贷成本大约在年化30%以上。而根据第一网贷的数据,全国民间借贷利率2016年1月的情况是在10%左右,尽管温州、广州等略高,也未超过20%。P2P融资成本大多高过小贷公司。
就是说,当今中国P2P承载的功能,早已超越了一个平台和中介的功能,它们吸引资金的方式也完全是冒用,或者套用用其它如担保或者类似银行机构来完成的,但是所受的监管,却基本上是一个与金融风险关系不大的管理范畴,甚至可以说,基本上在监管之外;而P2P真正应该承载的,比如说降低融资成本等“普惠金融”的职能,却是完全缺失甚至背道而驰的。
但是,戴着“互联网金融”这样高大上的帽子,P2P不但得到了广大监管机构的忽略,还得到了广大专业人士的吹捧。
就不难理解这些乱象,包括而不限于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道德风险问题的可能发生性有多大了。
为什么这么蠢?
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庞氏骗局是1919年时,由一位意大利裔美国人“发明”的。利用的是市场监管的不完善、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和民众的贪婪心理。随着一个世纪以来的社会、科技、信息等领域的技术发展,市场监管手段和措施都日趋成熟,信息流通性大大加强,虽然人类的贪婪本性无法消除,但因此所谓“庞氏骗局”的数量和可能性都急剧减少,发生的也多是一些变种,以更能够适应时代的变迁。
而e租宝这种虽然所谓利用了互联网,但实质几近于原始手段的骗局,竟然能够得手,而且迅猛发展,网点布遍全国,红遍大江南北,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这真是,简!直!了!
据我所知,并非没有人质疑过e租宝。在稍通一点金融知识的人看来,e租宝的经营模式除了疑点简直剩不下什么。亟待它东窗事发,实在是再也不能教人惊讶的事件之一了。
更何况,e租宝的实情比专业人士想象的更为无厘头和缺乏技术含量。
而在这种赤裸裸的骗局中,当事人明知不过是个早晚就要破灭的黄粱梦,竟然还如此高调,资金链都出现问题了,又还如此“镇定”。虽然也做了些把数据资料挖土深埋之类的遁逃工作,仍然让人气愤的恨不得有点费解。
除了无可救药的无耻,难道不更是愚蠢和简单得令人发指。
P2P背后有什么?
P2P借贷自2005年英国“协议空间”出现之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2006年美国的“繁荣市场”凭借其较低的利率和较高的投资收益赢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接着,美国的“贷款俱乐部”、英国的“融资圈”、德国的“第一信贷市场”、西班牙的“社区借贷”、日本的“社交融资”、韩国的“大众借贷”都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
我国于2007年出现了第一家P2P借贷平台—— 拍拍贷。近几年则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增长。2013年全国P2P平台数量约为800家,2014年P2P平台累计达到了1613家,2015年P2P运营平台数量为3858家,截至2016年1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917家。与此同时,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351家。
而美国的P2P平台数量却不超过一百,其主要的市场份额则基本掌握在两家“贷款俱乐部”Lending Club与“繁荣市场”Prosper手中。
中国或者是因为传统金融渠道比较狭窄等原因,导致民间借贷的野蛮生长。但这种放纵造成的结果却会越来越严重。
不仅仅有许多已经跑路的P2P平台公司。现存仍完好的P2P,监管不存在造成的异化和监管不一致造成的套利,是不是对于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挑战?其流动性风险和关联风险,会不会影响到系统性风险?而P2P的“黑箱”会不会成为另一个“洗钱”通道?
这些里面,有没有e租宝真正敢于这么“愚蠢”的理由?
丁宁和张敏的履历都颇为“跳跃”。
对于e租宝的放荡,lehu官方网站 或能理解。对于e租宝的“愚蠢”,lehu官方网站 其实也想了解更多。
后记
P2P走上金融监管的道路是毋庸置疑的趋势。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Prosper等注册。英国也声明将P2P纳入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监管范畴。
在我国,各种关于监管的争议也一直存在。其中一种是,如果政府进行监管,不就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来了吗?
这种说法出自于不少专家或者公共管理者之口,颇令人惊诧和失望。
公共管理者应当要使用公权力来维持公共秩序。而进行市场监管,不但是对于市场不能自我平衡和修复的纠偏,是真正希望市场朝着公平方向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对于市场中不道德、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和惩罚的强制力量。这与尊重市场规律,不使用行政力量进行人为市场干预并行不悖。否则,市场中的主体一定是会因贪婪、愚蠢和凌乱,而导致市场的失衡和崩溃的。
与此同时,在正常履行程序的状态下,公共管理对于个人的选择并不负有微观补偿责任,比如说投资者的盈亏,如若对方违法,投资者应当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追讨。
须知,公共管理者如果对于这些投资者予以补偿,其实也是对于全社会其他大多数未投资者的一种不公平,这才是违反公共管理者尊重市场规律的行政瞎作为。
市场渴望秩序。(作者万喆是中国lehu官方网站集团首席经济学家)